1、禀告山神老爷,卑职奉老爷之命去找那张文定,不料其出言无状,开口即骂卑职。
2、按教规第十四条,对教主不恭,出言无状,应断其左手,但本座念你跟随老教主,也曾立下不少汗马功劳,此事也就不予追究,若敢再有下次,绝不轻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