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晋帝复申前令,授太傅、扬州牧,剑履上殿,入朝不趋,赞拜不名,加前部羽葆、鼓吹,置左右长史、司马、从事中郎四人,封第三子义隆为北彭城县公。
2、汉献帝命曹操赞拜不名,入朝不趋,剑履上殿,效仿汉初萧何故事。
3、宋太祖高兴,待以殊礼,剑履上殿,书诏不名,并赐号钱俶之妻为“吴越国王妃”。
4、宋太祖高兴,待以殊礼,剑履上殿,书诏不名,并赐号钱俶之妻为“吴越国王妃”。
1、晋帝复申前令,授太傅、扬州牧,剑履上殿,入朝不趋,赞拜不名,加前部羽葆、鼓吹,置左右长史、司马、从事中郎四人,封第三子义隆为北彭城县公。
2、汉献帝命曹操赞拜不名,入朝不趋,剑履上殿,效仿汉初萧何故事。
3、宋太祖高兴,待以殊礼,剑履上殿,书诏不名,并赐号钱俶之妻为“吴越国王妃”。
4、宋太祖高兴,待以殊礼,剑履上殿,书诏不名,并赐号钱俶之妻为“吴越国王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