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目

基本解释

古官名。 元 于儒学提举司及各州设吏目为参佐官。 明 之翰林院、太常寺、太医院,留守、安抚、招讨、市舶、盐课诸司及都指挥司、各长官司、各千户所、各州均有设置。 清 唯太医院、五城兵马司及各州置之。其职除太医院吏目与医士类似外,其余或掌文书,或佐理刑狱及官署事务。《红楼梦》第八三回:“ 贾赦 道:‘方才风闻宫里头传了一个太医院御医,两个吏目去看病。’”《官场现形记》第四三回:“新选 蘄州 吏目 随太爷 特来稟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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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义分解

读音:lì

[lì]

旧时代的大小官员:吏治。官吏。 ◎ 旧指小公务员:吏员。胥吏(地方官府中办理文书的人)。

读音:mù

[mù]

眼睛:目光。醒目。历历在目。目指气使(用眼光和气色示意以役使别人,形容骄横傲慢的神志。亦作“颐指气使”)。 ◎ 看,视:目语。目论(喻没有自知之明或浅陋狭隘的见解)。 ◎ 想要达到的地点、境地或想要得到的结果:目的(dì)(亦指箭靶的中心)。 ◎ 大项中再分的小项:条目。纲举目张。 ◎ 名称:数目。巧立名目。 ◎ 标题:目录。 ◎ 生物学分类系统上所用的等级之一,在“纲”以下,“科”以上:鸟纲中有雁形目和鸡形目。 ◎ 孔眼:网目。 ◎ 指为首的人:头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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