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定之否定规律

fǒu dìnɡ zhī fǒu dìnɡ ɡuī lǜ
否定之否定规律的解释

亦称“肯定否定规律”。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之一。事物的发展是通过他自身的辩证否定实现的。事物都是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的统一。当肯定方面居于主导地位时,事物保持现有的性质、特征和倾向,当事物内部的否定方面战胜肯定方面并居于矛盾的主导地位时,事物的性质、特征和趋势就发生变化,旧事物就转化为新事物。否定是对旧事物的质的根本否定,但不是对旧事物的简单抛弃,而是变革和继承相统一的扬弃。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每一阶段,都是对前一阶段的否定,同时它自身也被后一阶段再否定。经过否定之否定,事物运动就表现为一个周期,在更高的阶段上重复旧的阶段的某些特征,由此构成事物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周期性螺旋式的发展过程。否定之否定规律的表现形态是多种多样的。

否定之否定规律的书写
字义分解

读音:fǒu,pǐ

[fǒu,pǐ]

表示不同意,不认可:否定。 ◎ 不,用在表示疑问的词句里:可否?。 ◎ 不如此,不是这样,不然:否则。学则正,否则邪。

读音:dìng

[dìng]

不动的,不变的:定额。定价。定律。定论。定期。定型。定义。定都(dū)。定稿。定数(shù)(a.规定数额;b.指天命;c.规定的数额)。断定。规定。鉴定。 ◎ 使不变动:定案。定罪。决定。确定。 ◎ 平安,平靖(多指局势):大局已定。 ◎ 镇静,安稳(多指情绪):心神不定。 ◎ 确凿,必然的:必定。镇定。 ◎ 预先约妥:定计。定情。定货。定做。 ◎ 姓。

读音:zhī

[zhī]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之心。 ◎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之计。不速之客。莫逆之交。 ◎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 ◎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之度外。等闲视之。 ◎ 代词,这,那:“之二虫,又何知”。 ◎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之。 ◎ 往,到:“吾欲之南海”。

读音:guī

[guī]

画圆等的仪器:圆规。两脚规。 ◎ 法则,章程,标准:规则。法规。常规。清规戒律。 ◎ 格局,范围:规模。 ◎ 相劝:规尽力。规谏。规正(a.规劝,匡正;b.整齐;c.规矩)。规勉。 ◎ 谋划:规划。规约。

读音:lǜ

[lǜ]

法则,规章:纪律。法律。定律。规律。清规戒律。律师。 ◎ 约束:律己。 ◎ 中国古代审定乐音高低的标准,把声音分为六律(阳律)和六品(阴律)。合称“十二律”:律吕(古代用竹管制成的校正乐律的器具,以管的长短来确定音的不同高度,从低音管算起,成奇数的六个管称“律”;成偶数的六个管称“吕”,后来“律吕”作为音律的统称)。 ◎ 旧诗的一种体裁:律诗。 ◎ 姓。

否定之否定规律造句 更多
1、笔者认为,这种提法有些绝对化,否定之否定规律在一定意义上也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2、也可说是三大规律之一的否定之否定规律之使然。
1、如果把否定之否定规律作为出发点并进行适度抽象而予以形式化,那么,否定之否定过程的“三段式”模式就表现为一个以环节为其结构成分的周期链。2、同时,现代中医中药应当遵循否定之否定规律,对古代中医理论予以充分的扬弃。3、也揭示了理论的发展过程经历了否定之否定规律,对于理论家在以后的理论研究中有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