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捐弃玉玦。喻出会相爱者未遇因失望而捐弃信物。语本《楚辞.九歌.湘君》:"捐余玦兮江中,遗余佩兮醴浦。"
读音:juān
[juān]
舍弃,抛弃:捐弃。捐生。捐躯。 ◎ 献助:捐资。捐献。捐助。募捐。 ◎ 旧时献钱得官职:捐官。捐纳。 ◎ 赋税的一种:车捐。房捐。
读音:jué
[jué]
半环形有缺口的佩玉,古代常用以赠人表示决绝:绝人以玦。 ◎ 戴于右拇指助拉弓弦之器。俗称“扳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