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释
谓诉之于法律。 南朝 梁 任昉 《奏弹刘整》:“重覈 当伯 教子 ,列孃被夺,今在 整 处使,悉与 海蛤 列不异。以事诉法。令史 潘僧尚 议: 整 若輙略兄子 逡 分前婢货卖,及奴 教子 等私使,若无官令,輙收付近狱测治。”
谓诉之于法律。 南朝 梁 任昉 《奏弹刘整》:“重覈 当伯 教子 ,列孃被夺,今在 整 处使,悉与 海蛤 列不异。以事诉法。令史 潘僧尚 议: 整 若輙略兄子 逡 分前婢货卖,及奴 教子 等私使,若无官令,輙收付近狱测治。”
读音:sù
[sù]
叙述,倾吐:告诉。诉苦。诉愿。诉衷情。倾诉。 ◎ 控告:诉讼。控诉。上诉。申诉。败诉。撤诉。
读音:fǎ
[fǎ]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 仿效:效法。 ◎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 佛家的道理: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