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释
考核官吏政绩的事宜。《汉书·京房传》:“ 房 奏考功课吏法……上召见诸刺史,令 房 晓以课事,刺史復以为不可行。”
考核官吏政绩的事宜。《汉书·京房传》:“ 房 奏考功课吏法……上召见诸刺史,令 房 晓以课事,刺史復以为不可行。”
读音:kè
[kè]
教学上的一个阶段:上课。课时。课间。旷课。授课。课余活动。 ◎ 教学的科目:课程。课表。基础课。专业课。课本。课文。 ◎ 教书讲学或攻读学习:课徒。课读。 ◎ 古代的一种赋税:国课。完粮交课。 ◎ 使交纳赋税:课税。课役。 ◎ 机关、企业等行政上的单位(现亦称“科”):会计课。 ◎ 迷信占卜的一种:起课。
读音:shì
[shì]
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事情。事件。事业。 ◎ 变故:事故(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的不幸事情,如工作中的死伤等)。事端。 ◎ 职业:谋事(指找职业)。 ◎ 关系和责任:你走吧,没你的事了。 ◎ 办法:光着急也不是事儿,还得另找出路。 ◎ 做,治:不事生产。无所事事。 ◎ 服侍:事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