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释
(1). 唐 代诏敕用黄纸,凡有更改,仍用黄纸贴在上面,叫做“贴黄”。 宋 叶梦得 《石林燕语》卷三:“ 唐 制:降敕有所更改,以纸贴之,谓之贴黄。盖敕书用黄纸,则贴者亦黄纸也。”
(2). 宋 代奏札意有未尽,摘要另书于后,叫做“贴黄”。 宋 叶梦得 《石林燕语》卷三:“今奏状札子皆白纸,有意所未尽,揭其要处,以黄纸别书於后,乃谓之贴黄。” 宋 陆游 《代二府与夏国主书》:“贴黄:前件事宜,臣等虽已面陈,缘利害至大,陛下反覆省览,故敢輒具此奏。”
(3). 明 清 时摘取奏疏中要点,黏附在奏疏后面,叫做“贴黄”。 清 顾炎武 《日知录·贴黄》:“﹝ 崇禎 ﹞命内阁为贴黄之式,即令本官自撮疏中大要,不过百字,黏附牘尾,以便省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