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立木建信
两汉 · 司马迁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将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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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饥,安抚、转运使皆言寿春守王正民不任职,正民坐免。诏公乘传往代之。转运使调里胥米而蠲其役,凡十三万石,谓之折役米。米翔贵,民益饥。公至则除之,且表其事,又言正民无罪,职事办治。诏复以正民为鄂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