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诗徒属和,无计复邀回。

下面是字典翻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计在第七个字的诗句是留诗徒属和,无复邀回。

寄处州教授苏平仲先生 其四

明 · 方孝孺

昔过东阳县,知君近始来。

留诗徒属和,无复邀回。

赖有梁园客,同倾杜酒杯。

死生星散后,感旧复怜才。

查看留诗徒属和,无计复邀回。的原文及赏析


更多关于计在第七个字的诗句:

虽以传经存晚,更须调鼎向天衢。

群耕斥卤地,此诚迂疏。

奈长亭饮散,无淹留。

谁为扬子云,作徒自苦。

莫讶道人新活,亦看粉面照清溪。

莫讶道人新活,亦看粉面照清溪。

君亲多未报,无奈愁何。

胡为早作宴游,无乃爱此山泉偏。

君谋自长策,我岂中下。

抽簪渐入山公,中散翻惭有绝书。

查看更多
不够精彩 再来一篇
字典翻译专稿内容,转载请注明出处
来源链接:http://m.zidianfy.com/zishici_26935075/
关于计的组词
网友关注诗句
大家都在看的字
最新诗句
热门诗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