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佛教语。梵语dharma,意译"法",指事物及其现象,也指理性﹑佛法等。"万法"指一切事物。
读音:mò,wàn
[mò,wàn]
数目,十个一千:万户侯(中国汉代侯爵的最高一级,享有万户农民的赋税。后泛指高官)。 ◎ 喻极多:万物。万方(a.指全国和世界各地;b.指姿态多种多样)。日理万机。气象万千。 ◎ 极,很,绝对:万万。万幸。 ◎ 姓。
读音:fǎ
[fǎ]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 仿效:效法。 ◎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 佛家的道理: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