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释
(1).指褊急之民、狠刚之民、怠惰之民、费资之民、巧谀恶心之民。《商君书·垦令》:“重刑而连其罪,则褊急之民不鬭,很刚之民不讼,怠惰之民不游,费资之民不作,巧諛,恶心之民无变也。五民者不生於境内,则草必垦矣。”
(2).指《诗》《书》谈说之士、处士、勇土、技艺之士、商贾之士。《商君书·算地》:“事《诗》、《书》谈説之士、则民游而轻其君;事处士,则民远而非其上;事勇士,则民竞而轻其禁;技艺之士用,则民剽而易徙;商贾之士佚且利,则民缘而议其上。故五民加于国用,则田荒而兵弱。”
(3).指士、农、商、工、贾。亦泛指五方之民。《史记·货殖列传》:“ 临菑 亦海 岱 之间一都会也……其中具五民。” 裴駰 集解引 服虔 曰:“士、农、商、工、贾也。”引 如淳 曰:“游子乐其俗不復归,故有五方之民。”《宋书·符瑞志下》:“四海既穆、五民乐业。”
(4).指士、农、工、商贾、兵。《宋史·王禹偁传》:“自 秦 以来,战士不服农业,是四民之外又生一民……佛法流入中国,度人修寺,歷代增加。不蚕而衣,不耕而食,是五民之外,又益一而为六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