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释
交有司治罪。《陈书·到仲举传》:“及 文帝 崩, 高宗 受遗詔为尚书令入辅。 仲举 与左丞 王暹 、中书舍人 刘师知 、 殷不佞 等,以朝望有归,乃遣 不佞 矫宣旨遣 高宗 还 东府 。事发, 师知 下北狱赐死, 暹 、 不佞 并付治。”
交有司治罪。《陈书·到仲举传》:“及 文帝 崩, 高宗 受遗詔为尚书令入辅。 仲举 与左丞 王暹 、中书舍人 刘师知 、 殷不佞 等,以朝望有归,乃遣 不佞 矫宣旨遣 高宗 还 东府 。事发, 师知 下北狱赐死, 暹 、 不佞 并付治。”
读音:fù
[fù]
交,给:支付。托付。付款。付梓(把稿件交付刊印)。付讫。付出。付与。付之一笑。付诸东流。 ◎ 量词,指中药(亦作“服”):一付药。
读音:zhì
[zhì]
管理,处理:治理。治家。治丧。治标。治本。治国安邦。自治。统治(a.管理;b.分配)。 ◎ 整理:治河。治水。 ◎ 惩办:治罪。处(chǔ)治。 ◎ 医疗:治病。治疗。医治。 ◎ 消灭农作物的病虫害:治蝗。治蚜虫。 ◎ 从事研究:治学。治史。 ◎ 安定:治世。治安(社会的秩序)。天下大治。 ◎ 旧称地方政府所在地:府治。治所。 ◎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