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商君列传》:“商君亡至关下,欲舍客舍,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曰:‘商君之法,舍人无验者,坐之。’商君喟然叹曰:‘嗟乎!为法之敝一至此哉!’”
put one's neck into/in a/the noose/in the noose <make a law only to fall foul of it oneself>
成语解释:自己立法反而使自己受害。泛指自做自受。
成语举例:怎奈此时官场中人,十居其九是吃烟的,那一个肯建这个政策作法自毙呢?(清 吴趼人《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十三回)
常用程度:常用
感情色彩:贬义词
语法用法:作谓语、宾语;含贬义
成语结构:连动式
产生年代:古代
成语辨形:作,不能写作“做”;毙,不能写作“毖”。
成语谜面:道士遭雷打
战国时期,秦孝公任用商鞅在秦国进行一系列政治和经济制度改革,太子驷触犯新法被商鞅定罪。秦国逐渐富强起来。后来太子驷成为秦惠文王,他公报私仇要治商鞅罪过。商鞅出逃,没人敢收留,没想到商鞅作法自毙,被秦王所杀。
读音:zuò,zuō
[zuò,zuō]
起,兴起,现在起:振作。枪声大作。 ◎ 从事,做工:工作。作息。作业。 ◎ 举行,进行:作别(分别)。作乱。作案。作战。作报告。 ◎ 干出,做出,表现出,制造出:作恶(è)。作弊。作梗。作祟。作态。作色。作为。作难。作奸犯科(为非作歹,触犯法令)。 ◎ 当成,充当:作罢。作保。作伐(做媒人)。作壁上观(人家交战,自己站在营垒上看,喻坐观别人成败)。 ◎ 创造:创作。写作。作曲。作者。 ◎ 文艺方面的成品:作品。不朽之作。 ◎ 同“做”。 ◎ 旧时手工业制造加工的场所:作坊。 ◎ 从事某种
读音:fǎ
[fǎ]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 仿效:效法。 ◎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 佛家的道理: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
读音:zì
[zì]
本人,己身:自己。自家。自身。自白。自满。自诩。自馁。自重(zhòng )。自尊。自谦。自觉(jué )。自疚。自学。自圆其说。自惭形秽。自强不息。 ◎ 从,由:自从。自古以来。 ◎ 当然:自然。自不待言。自生自灭。放任自流。 ◎ 假如:自非圣人,外宁必有内忧。
读音:bì
[bì]
死:毙命。击毙。 ◎ 仆倒:“郑人击简子中肩,毙于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