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现有税权划分格局确立于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
2、这个源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促成了中央和地方两套税务机构,分别负责中央、共享税,和地方税收的征管。
3、中央与地方在税收收入与税收管理权限的划分上,不能适应彻底实行分税制的需要。
4、实行财政部门预算是我国继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和新的税收制度后,在财政支出管理上推出的一项重大管理改革。
5、从1994年至今,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为推动我国财政管理体制和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6、分样本数据也支持上述结论,分税制改革以后我国财政分权的正面效应开始凸现。
7、实践证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用分税制来科学规范、公平合理地确定各级政府的财政分配关系,是行之有效的。
8、对于相对滞后的生态补偿,郭金龙承认,目前还是分灶吃饭,财税制度立足于分区域的分税制。
9、1994年分税制改革之后,农业县镇的财政收入开始下降,导致地方干部采取强制手段向日益不满的百姓抽税。
10、如何合理确立地方税收立法权,是我国当前分税制以及税收法律体系完善需着力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
11、1亿元,比上年增长32%,创下江西省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的最高增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