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事

pàn shì
判事的解释

1.谓审理﹑裁决狱讼。唐代官吏考绩,有"四善二十七最"名目,其六为判事之最。

判事的书写
字义分解

读音:pàn

[pàn]

区别,分辨,断定:判明。判辨。判据。判读(利用已知的视觉信息符号来判断新获得的视觉信息的含义)。判断。 ◎ 分开,截然不同:判然。判若两人。判若鸿沟。 ◎ 评定:裁判。谈判。判卷子。 ◎ 司法机关对案件的裁决:判词。判决。判案。 ◎ 古代官名:通判。判官(中国唐、宋两代辅助地方长官处理公事的人员,传说中借指阎王手下管生死簿的官)。

读音:shì

[shì]

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事情。事件。事业。 ◎ 变故:事故(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的不幸事情,如工作中的死伤等)。事端。 ◎ 职业:谋事(指找职业)。 ◎ 关系和责任:你走吧,没你的事了。 ◎ 办法:光着急也不是事儿,还得另找出路。 ◎ 做,治:不事生产。无所事事。 ◎ 服侍:事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