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代官吏实习制度。明初定制,国子监生学习至一定年限,分拨到政府各部门实习吏事,称"历事"。实习凡三月,经考核,上等者报吏部候补,但须回监再学习一年,始正式授官。清初因承明制。
读音:lì
[lì]
经过:经历。来历。阅历。历尽甘苦。 ◎ 经过了的:历程。历代。历史。历来。 ◎ 遍、完全:历览。历数(shǔ)。 ◎ 推算年、月、日和节气的方法:历法。
读音:shì
[shì]
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事情。事件。事业。 ◎ 变故:事故(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的不幸事情,如工作中的死伤等)。事端。 ◎ 职业:谋事(指找职业)。 ◎ 关系和责任:你走吧,没你的事了。 ◎ 办法:光着急也不是事儿,还得另找出路。 ◎ 做,治:不事生产。无所事事。 ◎ 服侍:事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