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有的国家采用三要件说,有的国家采用四要件说。
2、还在原公司任职,却又“另立门户”,将原公司的商业秘密“拿”到自己的公司,并付诸生产,再给原公司的客户进行销售,给原公司造成近百万元的经济损失。
3、目前世界各国对计算机软件的保护通常采用以版权法保护为主,辅之以专利法、商标法、商业秘密法等多种法律保护方法。
4、本案判决告诫人们离职时千万别顺手带走单位的商业秘密,否则就应赔偿权利人的损失。
5、离职竞业禁止是对员工离职后自主择业权的限制,企业以此作为保护商业秘密的主要方法之一。
6、两项指控都没有得到多少公开说明,案件有关商业秘密的部分完全秘密审理!,没有任何旁听者。
7、两项指控都没有得到多少公开说明,案件有关商业秘密的部分完全秘密审理,没有任何旁听者。
8、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