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释
墓地使用年限 -简介
居民普通住房使用年限为70年,而不为人知的墓地也有使用年限,大多城市规定的墓地使用年限为20年,对此市民存在很多争议。
墓地只是租赁关系,不是产权关系,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副司长李波说。公墓使用20年后被要求续费问题成为焦点。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规定,墓地使用年限为20年一周期,特别是经营性公墓。至于是否续费如何续费,应看当时签订的合同如何规定。按照民政部1998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意见的通知》要求,墓地和骨灰存放格位的使用年限原则上以20年为一个周期。
争议
每平方米价格堪比豪宅的墓地,使用期限只有20年。深圳市最早一批公墓建于20世纪90年代初,如深圳市吉田墓园就是在1994年建成的。因此,对于大批在90年代初购买墓地的市民而言,20年使用期限即将来临成为他们的烦恼。墓地到期后该怎么办?是否需要重新购买墓位?这一问题引发了市民的两派争议。
很多市民认为20年的使用期限和现在昂贵的墓位销售价格相比,实在太短。以吉田墓园为例,它是由市政府兴建,市民政局管理的墓园。吉田墓园中,规格为3平方米的墓穴,第一排每穴15000元,从第二排起每一排每穴递增680元。墓园管理费为每年100元,缴纳年限20年。园区绿化费则是一次性缴纳800元。而1.6平方米规格的墓穴,售价则为第一排每穴8000元,从第二排起每一排每穴递增300元。墓园管理费每年50元,缴纳年限为20年。园区绿化费一次性缴纳500元。吉田墓园还提供小型盒位墓穴,每穴6820元,墓园管理费每年50元,缴纳年限为20年。
假如一位市民购买3平方米规格的第一排墓穴,墓穴购买费(15000元)加管理费(2000元)和绿化费(800元)再加上购买墓碑、装修墓位的各类费用,至少得花费五六万元左右。如果购买墓位的排数较高,费用则更贵。3平方米就得花费五六万,只能使用20年,许多市民觉得不划算。
对墓地20年使用期限持反对观点的市民均认为墓地的确是国有资产,设定使用年限并没有错。只是20年的使用期限过短,应当延长至50年。家住南山的吴大妈就表示,自己现在50岁了,如果能将墓地的使用年限延长至50年。50年后,自己也寿终正寝。那么,母亲的墓地就可以不用自己再操心,由子女将母亲的骨灰妥善安置。另一位杨女士则表示:墓地当然是希望能够永久使用。这是中国人的传统,像买房子买车子一样,大家都喜欢永久的东西。这样限定一个期限让人在日后很难再做安排。”
赞成
市民之中也有很多人力挺设置墓地使用年限的做法。“墓地虽然不比房子占用的土地面积那么多,但总归是占用了一定的国家土地。既然是国家土地,那就是国有性质的,到了时限肯定是要收回的。所以设置使用年限是对的,如果不设置使用年限,可能很多国有土地就会被私人占有,想收都收不回来!”还有一些民众则认为,既然属于国有资产,设置墓地的使用年限是有必要的。
解决方案
有一部分市民属于中间派,认为墓地虽然属于国有性质,但是当20年使用权限到期之后,墓地购买者的使用权限应当予以一定程度的延续。王先生就表示可以用《物权法》的精神来丈量墓地使用权限的问题。就他的理解,墓地使用年限应该参照《物权法》关于商品房产权所有年限的规定,20年一个周期后自动延续,逝者的亲人只需交纳每年的管理费即可。
由于目前的殡葬管理条例中并没有关于墓地到期后是否能够通过续费来延续使用、续费标准是多少的规定,所以各地只能根据自己的情况灵活处理。少数地方是采取将骨灰移入骨灰堂、鼓励树葬和海葬、重新购买墓位的方法,但群众对于这样的处理办法接受程度不高。因此,大多数地方采取的还是先让到期者续交墓地管理费,待国家相关文件出台后再处理的办法。
相关立法尽快出台
国家相关部门在墓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该如何处理上的法律空白,使得市民在墓地到期之后面临着许多困惑。因此,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出台有关的具体实施方案,使群众在墓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能够寻得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来处理相关后续问题。另外,大力鼓励合葬也不失为解决这一问题的良好办法。根据市殡仪馆管理人员介绍,政府在单个墓穴可容纳人数上并没有硬性的限制条例。例如,如果是全家从外地迁坟至深圳,可以允许多人合葬单个墓位的做法。事实上,合葬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节约用地,也使得墓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所需的后续费用大大减少。采用新型的树葬和海葬,也能够极大地节约用地,避免了传统土葬在墓地使用期限到期后面临的后续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