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即电陈中央请示机宜,旋奉复示大意要在不丧权不辱国大原则下,妥慎交涉,中央定予以负责支持,当即遵照此原则相与周旋。
2、铭等惟有妥慎处分,相机酌办,一面与同业协商,总期取一致态度,并当随时电陈钧处署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