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贰

基本解释

指知州、通判等官。 宋 苏辙 《王佺通判荆南》:“ 南郡 控引江湖,商贾之渊,而盗贼之会也,守贰之事於南方为剧。”《宋史·高宗纪》:“癸巳,罢 川 陕 便宜差遣监司、守贰。”《续资治通鉴·宋太宗至道二年》:“先是,遣使访 川 陕 诸州守贰之能否,知 夔州 袁逢吉 、知 遂州 李虚己 、通判 查道 、知 忠州 邵燁 、知 云安军 薛颜 等七人以称职闻,戊子,皆赐詔书奬諭。”《文献通考·田赋五》:“詔 江 浙 诸州县帛及折帛钱,并以七月中旬到行在,不足者守贰窜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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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义分解

读音:shǒu

[shǒu]

保持,卫护:守成(在事业上保持前人的成就)。守御。守身(爱护自身,保持自己的品节)。守节。守恒。守望相助。墨守成规。 ◎ 看管:看守。守护。 ◎ 在一个地方不动:守株待兔。留守。 ◎ 遵照:遵守。守法。守时。 ◎ 维持原状,不想改变:保守。因循守旧。 ◎ 呆在一起:厮守。 ◎ 节操:操守。 ◎ 靠近,依傍:守着水的地方,可多种稻子。 ◎ 古代官名:太守。守祧(中国周代掌管祭祀宗庙的官)。守刺(太守,刺史)。守令(指太守、刺史、县令等地方官)。 ◎ 姓。

读音:èr

[èr]

“二”的大写。 ◎ 变节,背叛:贰臣。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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