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释
清 代官吏有过失交部议罚,轻者叫做“察议”。《清会典·吏部八·孝功清吏司》:“有参奏、有陈请,轻曰察议,重曰议处,又重曰严加议处。” 清 龚自珍 《明良论四》:“约束之,羈縻之,朝廷一二品之大臣,朝见而免冠,夕见而免冠,议处、察议之諭不絶於邸钞。”
清 代官吏有过失交部议罚,轻者叫做“察议”。《清会典·吏部八·孝功清吏司》:“有参奏、有陈请,轻曰察议,重曰议处,又重曰严加议处。” 清 龚自珍 《明良论四》:“约束之,羈縻之,朝廷一二品之大臣,朝见而免冠,夕见而免冠,议处、察议之諭不絶於邸钞。”
读音:chá
[chá]
仔细看,调查研究:察看。察核。观察。考察(a.实地观察调查,如“科学察察”;b.细致深刻地观察,如“科学研究要勤于察察和思考”)。察觉。察访。察勘。察探。明察秋毫(“秋毫”指秋天鸟兽身上新长的细毛,喻为人精明,任何小问题都看得清楚)。
读音:yì
[yì]
意见,言论:议论。提议。建议。 ◎ 讨论,商量:商议。会议。协议。议案。议决。议价。 ◎ 评论是非,多指责备:非议。恐招物议。 ◎ 旧时文体的一种,用以论事说理或陈述意见:奏议。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