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释
在闹市处死。指弃市,古代死刑之一。《初学记》卷二十引《淮南子》:“拘囹圄者,以日为脩,当市死者,以日为短。”按,今本《淮南子·说山训》作“死市”。《释名·释丧制》:“市死曰弃市。市,众所聚,言与众人共弃之也。” 南朝 宋 鲍照 《咏史》诗:“百金不市死,明经有高位。”
在闹市处死。指弃市,古代死刑之一。《初学记》卷二十引《淮南子》:“拘囹圄者,以日为脩,当市死者,以日为短。”按,今本《淮南子·说山训》作“死市”。《释名·释丧制》:“市死曰弃市。市,众所聚,言与众人共弃之也。” 南朝 宋 鲍照 《咏史》诗:“百金不市死,明经有高位。”
读音:shì
[shì]
做买卖或做买卖的地方:开市。菜市。市井(街,市场)。市曹。市侩(旧指买卖的中间人、唯利是图的奸商;现泛指贪图私利的人)。 ◎ 买:市义。市恩(买好,讨好)。 ◎ 人口密集的行政中心或工商业、文化发达的地方:城市。都(dū)市。市镇。 ◎ 一种行政区划,有中央直辖和省(自治区)辖等:北京市。南京市。 ◎ 中国人民习惯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市制。市尺。市斤。
读音:sǐ
[sǐ]
丧失生命,与“生”、“活”相对:死亡。死讯。死刑。死囚。死棋。死地。生离死别。死有余辜。 ◎ 不顾生命:死志(牺牲生命的决心)。死士(敢死的武士)。死战。 ◎ 固执,坚持到底:死心塌地。死卖力气。 ◎ 无知觉:睡得死。 ◎ 不活动,不灵活:死结。死理。死板。 ◎ 不通达:死胡同。死路一条。 ◎ 过时,失去作用:死文字。 ◎ 极,甚:乐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