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释
谓旷废职守之过。《资治通鉴·汉献帝建安二十四年》:“然其作军屯营,不失令行禁止,部界无废负,路无拾遗,其法亦美矣。” 胡三省 注:“谓部界之内,无有废职以为罪负也。”
谓旷废职守之过。《资治通鉴·汉献帝建安二十四年》:“然其作军屯营,不失令行禁止,部界无废负,路无拾遗,其法亦美矣。” 胡三省 注:“谓部界之内,无有废职以为罪负也。”
读音:fèi
[fèi]
停止,不再使用:废弛(应该施行而不施行)。废除。废黜(罢免,革除)。废帝(被废黜的皇帝)。废弃。废止。废置。因噎废食。 ◎ 没有用的,失去效用的:废话。废品。废墟(受到破坏之后变成荒芜的地方)。 ◎ 没有用的东西:修旧利废。利用“三废”(“三废”,废气、废水、废渣)。 ◎ 荒芜,衰败:田园荒废。几经兴废。 ◎ 重伤或杀死某人:废了他。
读音:fù
[fù]
驮,背(bèi ):负米。负疚。负重。如释重负。负荆请罪。 ◎ 担任:担负。负责。负累(lěi )。负罪。负荷。忍辱负重。身负重任。 ◎ 仗恃,依靠:负隅顽抗。自负(自以为了不起)。 ◎ 遭受:负伤。负屈。 ◎ 具有,享有:久负盛誉。 ◎ 欠(钱):负债。 ◎ 小于零的(数),与“正”相对:负数。 ◎ 指相对的两方面中反的一面,与“正”相对:负电。负极。 ◎ 违背,背弃:负心。负约。忘恩负义。 ◎ 失败,与“胜”相对:不分胜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