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释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
中国廉租房
障性质的住房。以廉租房政策推广较好的上海为例,2003年4月,廉租住房的认定标准由人均居住面积在5平方米以下提高到人均6平方米以下。2003年12月,认定标准再一次上调到7平方米以下,同时把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人均月收入低于570元的老劳模和重点优抚对象也纳入了廉租住房的解决范围。当今世界,住房难题几乎困扰着所有国家的平民百姓。即使在发达国家,“居者有其房”也不是所有人单靠自己的力量就可以实现的。但在这些国家,政府对这个重要的民生环节,已经总结出了丰富的经验及政策。中国建设部明确要求,全国所有市县在2007年年底前必须建立“廉租房”制度。
详细解释
廉租房
1、Cheap Renting Houses
2、Low-rent Houses
cheap house for rent
社会意义
廉租房是在新出台的国家房改政策中首次提出的一种概念。中国的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
者。廉租房的来源主要是腾退的旧公房等。
廉租房是国家和当地政府为了解决城市中低经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建的普通住宅,有社会公共福利和住房社会保障性质。
廉租房一般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由政府出资建好后,低租金给住房困难户,二是由政府发放租金补贴给住房困难户,由他们租赁社会房屋居住。
廉租房有特定的供给对象,符合廉租房供给条件的由本人(家庭)向政府提出申请,并经过政府相关部门核实批准后,方能购、租、补。廉租房无继承权。
相关物业
经济适用房/经适房,就是有资格买的比如一家年收入不超过6万住房面积每人不超过15平米。
经济适用住房,常简称为经济适用房,在中国是指由政府出资扶持的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两方面特点的社会保障住房。所谓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所谓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和其他许多国家一样,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
香港称为公共屋邨(简称公屋),澳门称为社会房屋,台湾称为国民住宅(即国宅),新加坡称为组屋。
廉租房就是使用权的每月要交房租的。
两限房,是指两限就是限制价格,限价不是死价,它的价格有个上线,也就是不论你卖多少,都不能超过这个价格。另一个就是限制居住面积。这个面积肯定比同地段的普通商品房的面积小。限价房可以上市销售,而且价格是由卖房人自己制定,不再受政府的约束.但是一般买了限价房的人是不会卖的,因为买房的人资格是严格把关的,炒房产的人肯定买不到限价房。
产权房就是私产,一次性购买终身受用,除了每年要交的物业费别得没有了。
申请条件
同时符合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以及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的5项条件的家庭,2005年10月1日起可以申请廉租房。建设部、民政部日前联合颁布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将于2005年10月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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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政策背景
中国住房制度改革始于1994年。1998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颁布,首次提出对不同收入家庭实行不同的住房供应政策。根据通知要求,建设部于1999年制订了《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廉租房政策推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廉租房过少,现在全国312个地级市中,推行廉租房政策的只有148个。
廉租房房源
(一)廉租对象承租的现公有住房;
(二)政府出资收购用于廉租的住房;
(三)政府发放租金补贴由廉租对象承租的住房;
(四)市和各区县所属的国有房地产开发公司按年竣工面积一定比例提供的住房;
(五)接受社会捐赠和通过其它渠道筹集的符合廉租住房标准的住房。
廉租住房资金筹集渠道
(一)市、区县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
(二)住房公积金的增值部分;
(三)直管公房售房款中提取一定比例;
(四)将廉租住房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从社会福利奖券的筹集款中适当提取一定比例,专项用于廉租住房;(五)接受社会捐赠和通过其它渠道筹集的资金。
廉租住房的资金必须纳入住房保障基金,由廉租住房行政管理部门在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设定的专户专项存储管理,用于廉租住房的筹集、补贴的发放及廉租住房维修、管理费用的补贴。
国外情况
当今世界,住房难题几乎困扰着所有国家的平民百姓。即使在发达国家,“居者有其房”也不是所有人单靠自己
的力量就可以实现的。但在这些国家,政府对这个重要的民生环节,已经总结出了丰富的经验及政策。日前,中国建设部明确要求,全国所有市县在今年年底前必须建立“廉租房”制度。
·美国:审查程序很严格
美国的“廉租房”可以是集中建设在城市的某一区域内,被称为“公共建筑”用房;也可以是分散在不同的普通租房户中,为户主所有,但接受政府租房补贴。这两种形式的“廉租房”户型多样,可以满足不同大小家庭的需要。其房屋保养程度、居住标准等都与普通出租住宅相同,所以,“廉租房”并不一定就是贫民窟的代名词。
凡能够证明处在低收入线的美国个人和家庭,只需拿出其全部收入的30%支付租房和水电费用,不足部分由政府补足。 例如,一个家庭的月收入是426美元,所选住的房子月租为550美元,那么他们应支出房租104美元(加上水电费也不会超过其收入的30%),余下的446美元由国家付给房子的主人。
美国房屋和城市建设部要求低收入者提出书面申请,提供完整真实的收入情况和家庭成员情况,如年龄(适用于老年人)、健康(适用于残疾人)等。低收入标准以申请人所在地的平均收入为准。美国共有130万户住在“廉租房”里的家庭。
对于有可供出租房屋的业主来说,他们自愿向地区住房局提供自己房屋的状况,接受该局对房子的检查,合乎安全舒适标准后,就可以接受租户的租约。有了政府对租房人的预先调查,低收入家庭也可以放下心来签约。
房东不可以擅自提高房租,也不能轻易将住户赶走,改租给愿意出高价的人。总体而言,相关审查很严格。
弊端由于有房人和租房人对政府资金的依赖,妨碍了城市的更新,而政府中的官僚主义,也使得审核过程冗长,很多人在等待名单上排队数月都得不到答复。
法国:“廉租房”的天堂
与美国相比,法国的“廉租房”不仅发展早,数量也惊人。全法国大约有1/4的人住在“廉租房”里。由于法国购置房屋的贷款难求,利率高、财产税也高,所以很多人不买房,拿着政府补助住进“廉租房”后,就不再搬出。
与美国不同,法国“廉租房”管理和审核下放到地方政府,申请人等待的时间要比在美国的人短一些。另一个不同是,法国的“廉租房”租金固定,政府提供补贴,很多人出少量的钱,就可以住上市区内“天价”豪宅,舒适程度极高。
法国“廉租房”在建造过程中可得到中央政府的补贴,但建成后由各地方政府下属的“廉租房管理办公室”管理。按规定,该办公室一方面严格控制房源,大部分“廉租房”只租不卖;另一方面对社会公开“廉租房”出租情况,接受大众的监督。除了收入很低的移民家庭或家庭负担很重的多子女家庭外,“廉租房”受益群体的“上限”是那些收入相对较少的低级别公务员。
弊端法国“廉租房”的租期是永久性的,一名低收入者在租下“廉租房”后,即使今后成为总理,仍可长期占有该住房。而另一些亟需住房的人却可能因此得不到房子。
·加拿大:“廉租房”很大
福利事业较好的加拿大,“廉租房”政策大致与美国相同。不过在去年,该国政府追加了大笔资金,作为相关补助,使更多的家庭能够加入“可负担住房计划”,也就是让他们在5年内,只用30%的收入,就可以住上合适的房子。
加拿大政府曾出资建设大型公寓楼,作为公共“廉租房”。仅在安大略省,就有27万个“廉租单元房”。
弊端太过集中的公共“廉租房”,使特大建筑很容易成为罪犯和毒品贩的藏身之地。
·新加坡:“廉租房”分两个档次
在新加坡,占很大比例的居民住宅属国家所有。新加坡房产和发展委员会将“廉租房”分为两个档次,家庭收入在800新元或以下的家庭,只需缴占总收入10%的钱作为房租;收入在800-1500新元的家庭,用于房租的钱为收入的30%。该委员会还计划扩大投资,建设新的供出租房产,而且这些房子与商品房混建,以平衡社区的人文居住情况。该委员会还将把部分空置楼房中的多居室,改造成1居或2居室的小单元,这样就可以让更多的家庭有房可租,租金也更贴近他们的收入。
·日本:“廉租房”扎堆大城市
日本的“廉租房”首先照顾单亲母亲、残障人和老年人的需要。不同的是,房租并不按收入多寡收取,而是按房子的造价和条件设施收,所以,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廉租房”,而是更符合日本语所说的“公营住宅”。
日本有超过220万公共“廉租房”,占全部住宅的4.7%,另外还有大批供中产阶级居住和购买的房子。还有一个特点是,在东京、大阪和名古屋三大城市,集中了日本50%以上“廉租房”。
廉租房的对象就是一些刚工作居住不稳定者或者就是带着一两个小孩的一些年轻夫妻。这种人刚工作不久,没有很强的购买力,但对于居住条件也不是很讲究,而廉租房正好符合他们的需求。真的能够买得起房子的基本上要从30多岁40岁的人开始,而且也是贷很多很多的款。日本的利息低,相对的贷款利率也不是很高,只有1%左右的,付了首付,基本上每个月就只需要用租房的钱还贷款就可以了。
虽说买了房,但也不是说房子越多越好,日本的公寓房有使用年限,到了时间要拆除或者整修等等,这部分的费用就需要大家平摊,所以就算廉租房再便宜,也是买了可以住就可以了,没有人想到要多买几套来换取租金。而且日本的房子折旧率就和房租差不多,一旦住过人的房子再要换手就跌了身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