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释
前不久,湖北黄石一名男性商人实名举报该市中院院长方鄂生开公车接其妻开房共度“七夕情人节”,此举引起网络热议。9月20日,黄石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方鄂生辞去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据报道,被举报后,方鄂生曾表示,他与举报人夫妇系正常朋友,他没有与举报人之妻过夜,开房是为了谈事情,谈了不到一小时。言下之意,实名举报是无中生有的诬陷。按常理,心中有底,万事不愁,党和政府更会本着对领导干部高度负责的态度,对举报一事予以查证。既然如此,方院长又为何主动提出辞呈,而市人大会议又为何接受他的辞职呢?
有两种可能:一是“院长开房”事件实有其事,给党和政府抹了黑,为平息事态并挽回影响,方院长必须辞职;二是“院长开房”事件影响甚大,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极有可能引发“蝴蝶效应”,从而牵扯出方院长在其他诸多方面的问题,为避免被持续围观的潜在危险,方院长不得不痛下决心,使出苦肉计。
真相究竟如何?湖北省的专门调查组已经工作近一个月了,却迟迟没有给公众一个明白的说法。这使得黄石市人大常委会接受方院长辞职的决定,显得遮遮掩掩不明不白,并由此导致公众对于“院长开房”事件的猜测、质疑之声更为激烈。“金盆洗手,既往不咎?”、“辞职就算完了?背后的腐败问题怎能轻轻略过?”、“辞职是想开溜,应该严查!”……诸如此类的网络留言充分说明了公众对于此事处理方法的不满。
遗憾的是,一些地方政府部门由于顾忌到部门声誉受损,或由于利益勾连、官场裙带关系等,即便对腐败官员的断尾逃生术心知肚明,也往往顺水推舟,乐于成全。因此,腐败官员的“断尾逃生术”频频得逞,受伤的不仅是法律的尊严,还有政府部门的公信力,更有民众对于公平正义的信仰。
“开房院长”辞职是不是当事人与当地政府部门合演的一出“断尾逃生”小品,这还不得而知。由此带来的公众对政府的信任流失,有关部门该不该负起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