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与

基本解释

(1).友好。《左传·僖公三十年》:“因人之力而敝之,不仁;失其所与,不知;以乱易整,不武。”
(2).结交。《后汉书·爰延传》:“故 周公 戒 成王 曰‘其朋其朋’,言慎所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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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义分解

读音:suǒ

[suǒ]

处,地方:住所。哨所。场所。处所。 ◎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研究所。派出所。 ◎ 量词,指房屋:一所四合院。 ◎ 用在动词前,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所部(所率领的部队)。所谓(a.所说的;b.某些人所说的,含不承认意)。无所谓(不关紧要,不关心)。所有。各尽所能。所向无敌。有所不为而后可以有为。 ◎ 用在动词前,与前面的“为”或“被”字相应,表示被动的意思:为人所敬。 ◎ 姓。

读音:yú,yù,yǔ

[yú,yù,yǔ]

和,跟:正确与错误。与虎谋皮。生死与共。 ◎ 给:赠与。与人方便。 ◎ 交往,友好:相与。与国(相互交好的国家)。 ◎ 〔与其〕比较连词,常跟“不如”、“宁可”连用。 ◎ 赞助,赞许:与人为善。● 与 (與) yú  ㄩˋ ◎ 同“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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