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论

基本解释

议论。 三国 魏 曹丕 《答辛毗等令》:“诸卿指论,未若孤自料之审也。” 宋 苏舜钦 《和韩三谒欧阳九之作》:“图书堆满牀,指论极根柢。” 清 吴敏树 《与梅伯言先生书》:“随又得接侍一二次,备闻指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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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义分解

读音:zhǐ

[zhǐ]

手伸出的支体(脚趾亦作“脚指”):手指。巨指(大拇指)。指甲。指纹。指印。屈指可数。 ◎ 量词,一个手指的宽度:下了三指雨。 ◎ (手指或物体尖端)对着,向着:指着。指画。指南针。指手画脚。 ◎ 点明,告知:指导。指引。指正。指责。指控(指名控告)。指摘。指挥。指日可待。 ◎ 直立,竖起:令人发(fà)指(形容极为愤怒)。 ◎ 意向针对:指标。指定。 ◎ 古同“旨”,意义,目的。

读音:lún,lùn

[lún,lùn]

分析判断事物的道理:论断。论点。论辩。论据。论者。议论。讨论。辩论。 ◎ 分析阐明事物道理的文章、理论和言论:理论。舆论。专论。社论。 ◎ 学说,有系统的主张:系统论。 ◎ 看待:一概而论。 ◎ 衡量,评定:论罪。论功行赏。 ◎ 按照:论件。论资排辈。 ◎ 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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