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兹特敕禁约,有不遵敕旨者,必罪不宥,故谕。
2、“钦赐带职还第,敕旨三章,后有御批兰草,载通省志”。
3、前奉皇考敕旨,令伊管理吏部、刑部事务,嗣因军需销算,伊系熟手,是以又谕令兼理户部题奏事件,伊竟将部务一人把持。
4、折内有太上皇旨称“敕旨”;太上皇著作称“圣制”;皇上旨称“谕旨”;皇上著作称“御制”。
1、兹特敕禁约,有不遵敕旨者,必罪不宥,故谕。
2、“钦赐带职还第,敕旨三章,后有御批兰草,载通省志”。
3、前奉皇考敕旨,令伊管理吏部、刑部事务,嗣因军需销算,伊系熟手,是以又谕令兼理户部题奏事件,伊竟将部务一人把持。
4、折内有太上皇旨称“敕旨”;太上皇著作称“圣制”;皇上旨称“谕旨”;皇上著作称“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