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佛教语。同"有为法"相对。指离生灭因缘造作﹑永恒不变的法性真理。
读音:mó,wú
[mó,wú]
没有,与“有”相对;不:无辜。无偿。无从(没有门径或找不到头绪)。无度。无端(无缘无故)。无方(不得法,与“有方”相对)。无非(只,不过)。无动于衷。无所适从。
读音:wéi,wèi
[wéi,wèi]
做,行,做事:为人。为时。为难。不为己甚(不做得太过分)。 ◎ 当做,认做:以为。认为。习以为常。 ◎ 变成:成为。 ◎ 是:十两为一斤。 ◎ 治理,处理:为政。 ◎ 被:为天下笑。 ◎ 表示强调:大为恼火。 ◎ 助词,表示反诘或感叹:敌未灭,何以家为? ◎ 姓。
读音:fǎ
[fǎ]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 仿效:效法。 ◎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 佛家的道理: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