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释
谓当死之罪。
谓当死之罪。
读音:jí
[jí]
顶端,最高点,尽头:登极(帝王即位)。登峰造极。 ◎ 指地球的南北两端或电路、磁体的正负两端:极地(极圈以内的地区)。极圈。北极。阴极。 ◎ 尽,达到顶点:极力。极目四望。物极必反。 ◎ 最高的,最终的:极点。极限。极端。极致。 ◎ 国际政治中指综合国力强,对国际事务影响大的国家和国家集团:多极化趋势。 ◎ 准则:为民立极。 ◎ 疲乏:人极马疲。 ◎ 古同“亟”,急。 ◎ 古同“殛”,杀或罚。 ◎ 副词:表示最高程度:极其。极为(wéi )。
读音:zuì
[zuì]
犯法的行为:犯罪。罪人。认罪。有罪。罪恶。罪名。罪魁。罪行。罪证。罪责。罪孽(迷信的人认为应受到报应的罪恶)。罪不容诛。 ◎ 过失,把过失归到某人身上:功罪。罪愆。罪尤(“尤”,过失,罪过)。归罪于人。 ◎ 刑罚:判罪。畏罪。待罪。请罪。 ◎ 苦难,痛苦: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