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夺罪犯生命的刑罚。是最严厉的刑罚。在我国,死刑只适用于罪大恶极的罪犯。应当判处死刑的罪犯,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缓。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我国法律对死刑案件的管辖、核准和执行从司法程序上作了周密的规定,加以严格的控制。
读音:sǐ
[sǐ]
丧失生命,与“生”、“活”相对:死亡。死讯。死刑。死囚。死棋。死地。生离死别。死有余辜。 ◎ 不顾生命:死志(牺牲生命的决心)。死士(敢死的武士)。死战。 ◎ 固执,坚持到底:死心塌地。死卖力气。 ◎ 无知觉:睡得死。 ◎ 不活动,不灵活:死结。死理。死板。 ◎ 不通达:死胡同。死路一条。 ◎ 过时,失去作用:死文字。 ◎ 极,甚:乐死人。
读音:xíng
[xíng]
对犯罪的处罚:刑罚。刑法。刑律。刑事。执刑。服刑。 ◎ 特指对犯人的体罚:刑讯。受刑。刑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