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九条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2、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3、一切自然人都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