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释
中文名称:氯霉素
拼音:lv mei su
英文名:Chloramphenicol
药品别名:氯胺苯醇、清润、左旋霉素、左霉素、氯丝霉素、Chloramphenicolum、Chloromycetin、Amphicol、Chloramfenicol、Chemicetin、Globenicol、Tevcocin
作用类别:抗生素酰胺醇类和其他
分子式:C11H12Cl2N2O5
分子量:323.13
性状:白色针状或微带黄绿色的针状、长片状结晶或结晶性粉末;味苦。在甲醇、乙醇、丙酮、丙二醇中易溶。在干燥时稳定,在弱酸性和中性溶液中较安定,煮沸也不见分解,遇碱类易失效。
制剂规格:1.片剂:0.25g;2.注射剂:0.25g(2ml);3.滴眼液:20mg(8ml);4.滴耳液:0.25g(10ml);5.眼膏:1%,3%;6.胶囊:0.25g。
适应证 :1.是治疗敏感菌所致伤寒、副伤寒的选用药物。可用于治疗沙门菌属感染的胃肠炎合并败血症。3.可用于治疗耐氨苄西林的B型流感杆菌脑膜炎、青霉素过敏者的肺炎链球菌、脑膜炎球菌性脑膜炎、敏感的革兰阴性杆菌脑膜炎(常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联合应用)。4.可用于治疗需氧菌和厌氧菌混合感染的耳源性脑脓肿。5.可与氨基糖苷类药联用治疗腹腔感染、盆腔感染以及敏感菌所致的其他严重感染,如败血症及肺部感染。6.可用于治疗寇热、立氏立克次体斑疹热(落基山斑点热)、地方性斑疹伤寒和埃立克体病。7.可局部给药用于治疗敏感菌所致眼、耳部浅表感染(除外铜绿假单胞菌和沙雷菌属感染)。
禁忌证 :1.孕妇.2.精神病患者。
注意事项 :1.慎用:(1)肝、肾功能损害者;(2)新生儿、早产儿以及儿童;(3)年老、体弱患者。2.药物对哺乳的影响:本药可经乳汁分泌,有导致哺乳婴儿发生不良反应的可能,包括严重的骨髓抑制反应,因此本药不宜用于哺乳期妇女,必须应用时应暂停哺乳。3.药物对检验值或诊断的影响:采用硫酸铜法测定尿糖时,可呈假阳性。4.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当检查或监测:(1)用药中应定期检查周围全血象,长程治疗者尚需查网织红细胞计数,必要时应做骨髓检查,以及时发现与剂量有关的可逆性骨髓抑制;(2)肝、肾功能损害者及同时接受经肝代谢的其他药物的患者如有指征应用氯霉素时,均须进行血药浓度监测,使其峰值浓度不超过25mg/L,谷值浓度不超过5mg/L。
不良反应 :1.骨髓抑制:可逆性骨髓抑制(药物抑制骨髓细胞线粒体蛋白的合成所致)是氯霉素最严重的不良反应之一。此反应与剂量大小及疗程长短有关,常见于血药浓度超过25mg/L的患者。临床表现为贫血,并可伴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等。2.再生障碍性贫血:不可逆性再生障碍性贫血是氯霉素的另一种最严重的不良反应。它是一种与剂量无关的骨髓毒性反应。其病死率高,少数存活者可发展为粒细胞性白血病。发生再障者可有数周至数月的潜伏期,不易早期发现,其临床表现有血小板减少引起的出血倾向,并发淤点、淤斑和鼻出血等,以及由粒细胞减少所致感染征象,如高热、咽痛、黄疸等。3.灰婴综合征:临床表现为腹胀、呕吐、进行性苍白、发绀、微循环障碍、体温不升、呼吸不规则。常发生在早产儿和新生儿大剂量使用本药时。4.溶血性贫血:某些先天性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不足者用药后可出现溶血性贫血。5.肝毒性:原有肝病者用药后可能引起黄疸、肝脂肪浸润甚至急性重型肝炎。6.过敏反应:较少见皮疹、日光性皮炎、血管神经性水肿、药物热等过敏反应症状,且一般症状较轻,停药后可迅速好转。神经系统:长期用药后可出现周围神经炎和视神经炎、听力减退、失眠、幻视、谵妄等神经系统症状,多属可逆性。也有长期用药后发生视神经萎缩而致盲的报道。8.胃肠道反应:用药后常见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胃肠道症状。9.二重感染:长期用药后可使体内正常菌群减少,引起二重感染。10.其他:(1)长期口服本药可能抑制肠道菌群而使维生素K合成受阻,诱发出血倾向;(2)局部长疗程、反复使用本药,亦可有一定吸收,偶也可发生血液系统毒性反应;(3)另有报道,局部应用本药尚可致接触性皮炎。
用法用量 :1.成人:(1)口服给药:每天1.5~3.0g,分3~4次给药;(2)静脉给药:每天1.5~3.0g,分2~4次给药;(3)经眼给药:治疗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眼睑缘炎等,每次1~2滴,每天3~5次,滴(涂)入结膜囊内;(4)经耳给药:治疗中耳炎、外耳炎等,每次1~2次,每天3~5次,滴入耳道。2.儿童:(1)口服给药:每天25~50mg/kg,分3~4次给药;新生儿必需用药时,每天不能超过25mg/kg,分4次给药;(2)静脉给药:每天25~50mg/kg,分次给药;(3)经眼给药:治疗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眼睑缘炎等,每次1~2滴,每天3~5次,滴(涂)入结膜囊内;(4)经耳给药:治疗中耳炎、外耳炎等,每次1~2滴,每天3~5次,滴入耳道。
药物相应作用 :1.与抗癫痫药(乙内酰脲类)同用可抑制肝细胞微粒体酶的活性,导致此类药物的代谢降低,或替代该类药物的血清蛋白结合部位,使乙内酰脲类药的作用增强或毒性增加。2.与降血糖药(如甲苯磺丁脲)同用可替代降血糖药的血清蛋白结合部位,增强降血糖药降糖作用。3.与某些骨髓抑制药(秋水仙碱、羟基保泰松、保泰松和青霉胺等)同用可增加这些药物的骨髓抑制作用。4.与诱导麻醉药阿芬他尼同用可抑制肝细胞微粒体酶的活性,降低阿芬他尼的清除,延长其作用时间。5.与维生素B6同用可拮抗维生素B6的作用并使其肾排泄率增加,导致贫血或周围神经炎的发生。6.与铁剂、叶酸和维生素B12同用可拮抗这些药的造血作用。7.与含雌激素的避孕药同用可降低避孕药的药效,增加经期外出血的危险。8.与苯巴比妥、苯妥英、利福平等药同用时,这些药可诱导肝酶,使本药血药浓度降低。9.与β-内酰胺类抗生素同用可拮抗β-内酰胺类抗菌作用。10.与林可霉素类、红霉素类药同用有相互拮抗作用,因为这些药可替代或阻止本药与细胞核糖体的50S亚基结合。
贮藏:遮光,密封(10~30℃)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