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和比利时、中非等国家和地区的国语或官方语言。使用人数约9000万,文字采用拉丁字母。为联合国正式语言和工作语言之一。
读音:fǎ
[fǎ]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 仿效:效法。 ◎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 佛家的道理: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
读音:yù,yǔ
[yù,yǔ]
话:语言。汉语。英语。语录。语汇。语重心长。 ◎ 指“谚语”或“古语”:语云:“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 代替语言的动作:手语。旗语。 ◎ 说:细语。低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