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继承。特指宋哲宗时对神宗所实行的新法的继承。宋神宗年号熙宁﹑元丰,其时推行新法。神宗死,哲宗嗣立,年号元佑,以年幼,太皇太后高氏主政,尽废新法。八年太皇太后死,哲宗亲政,次年改元绍圣,任章惇执政,以绍述熙宁﹑元丰新政为名,尽复高太后临朝时所废新法。 2.泛指承继前人所为。
读音:shào
[shào]
连续,继承:绍复(继承恢复)。绍述(继承)。绍世(连续几世)。 ◎ 指中国浙江省绍兴市:绍酒。绍剧。绍兴师爷(这一职务旧时大多数由绍兴人担任;后来就称刀笔吏、讼棍为“绍兴师爷”,含贬义)。
读音:shù
[shù]
讲话,陈说,叙述。述评。描述。论述。综述。述职。述而不作。 ◎ 修纂:著述。 ◎ 循,顺行:“报我不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