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释
诛杀和纳受之数。《后汉书·皇甫规传》:“幸蒙威灵,遂振国命, 羌 戎 诸种,大小稽首,輒移书营郡,以访诛纳,所省之费,一亿以上。” 李贤 注:“ 规 言 羌 种既服,臣即移书军营及郡,勘问诛杀并纳受多少之数目也。”
诛杀和纳受之数。《后汉书·皇甫规传》:“幸蒙威灵,遂振国命, 羌 戎 诸种,大小稽首,輒移书营郡,以访诛纳,所省之费,一亿以上。” 李贤 注:“ 规 言 羌 种既服,臣即移书军营及郡,勘问诛杀并纳受多少之数目也。”
读音:zhū
[zhū]
把罪人杀死:害民者诛。诛灭。诛锄。诛戮。伏诛。 ◎ 责罚:诛意(不问罪行,只根据其用心讹定罪状)。口诛笔伐。 ◎ 责求:诛求无已(一味索取,没有止境)。
读音:nà
[nà]
收入,放进:出纳。藏污纳垢。 ◎ 接受:采纳。笑纳。纳谏。 ◎ 享受:纳福。纳凉。 ◎ 缴付:纳税。 ◎ 补缀,缝补;现多指密密地缝:纳鞋底。 ◎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