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赘婿、贾人为兵,略取南越陆梁地,置桂林、南海、象郡;以谪徙民五十万人戍五岭,与越杂处。
3、小菲父母的喜爱,已经承认了小凌这个赘婿的存在,后来小凌也得知了,在乡下的父亲也得到了奥斯忒一族的帮助,父亲的病也有所好转。
4、秦汉时,官方一直把赘婿当成和逃犯、商贾、犯罪官吏一起对待,属于贱民性质,经常被征发到边远地区去服劳役或者守戍。
6、招赘之事,时日无多,人选难定,我不希望将来我的赘婿是个难以控制的人,眼前这人身世单薄,易于掌控。
7、发诸尝逋亡人、赘婿、贾人为兵,略取南越陆梁地,置桂林、南海、象郡;以谪徙民五十万人戍五岭,与越杂处。
8、招赘之事,时日无多,人选难定,我不希望将来我的赘婿是个难以控制的人,眼前这人身世单薄,易于掌控。
9、赘婿、贾人为兵,略取南越陆梁地,置桂林、南海、象郡;以谪徙民五十万人戍五岭,与越杂处。
10、有汉一代,赘婿是最被贱视的,孙、刘本来地位相当,可是这样的婚礼安排分明是在羞辱刘备。
11、第三对元代婚姻法从性质、内容、特征进行研究后,认为可分为正常婚姻、赘婿和收继婚。